【本報台北訊】現行勞保年金給付可透過存入專戶,避免債務問題導致年金遭強制執行,但未涵蓋其他勞保給付項目。立法院昨天三讀完成相關修法,擴大適用範圍,各項保險給付均得開立專戶,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等人認為,現行勞工保險條例僅規定,依條例請領「年金給付」,始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給付之用,該專戶內存款不得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以保護弱勢勞工或受益人之基本經濟安全。
但立委認為,禁止扣押專戶保障不應只限於年金給付,弱勢勞工或受益人領取之一次金(如老年給付一次金),勞工若選擇領取一次金者,一旦被扣押即永無翻身機會;再考量該條例所定其餘勞保給付,亦具有社會照顧性質,應准許其開立禁止扣押專戶加以保護。
立委因此提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明定本條例所定各項保險給付均得開立專戶存入,專戶內之存款並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以保障弱勢勞工或受益人之基本經濟安全。
另外,現行交通部僅強制車隊計程車投保乘客責任險,但現僅五成一計程車加入車隊,立法院會昨天也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增訂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違者處一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為避免外籍駕駛發生車禍時國人求償無門,增訂小客車租賃業除租賃期一年以上車輛,應投保第三責任險。
過去管線工程施工後常未能確實回填路面,導致行人和用路人安全問題,三讀通過條文也增訂,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使用公路用地設置管線或人、手孔蓋,於設置或維修後應修復並確實回填與鄰接路面齊平,三公尺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零點六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