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加強道路安全,交通部近日預告草案,擬針對特定違規行為修法重罰,其中惡意逼車最高將可罰三萬六千元、無照駕駛最高罰二萬四千元且可移置保管車輛,另外車輛三分鐘內臨時並排停車現行並無罰則,草案新增六百元至一千兩百元罰鍰,國道逆向行駛罰鍰上限從六千元大幅提升至三萬六千元。交通部表示,若修法順利,最快今年底就可上路。
惡意逼車、無照駕駛、國道逆向行駛、臨時並排停車等違反交通安全行為,多名立委將於本周四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草案,希望加重罰鍰遏止不當行為,交通部也會提出官方版本草案,交通部表示,若本會期順利三讀通過,最快今年底實施上路。
針對惡意逼車部分,交通部預告修法內容罰鍰上限將從二萬四千元提高至三萬六千元,若法院判決應負刑事責任還可增加二分之一刑期;國道逆向行駛、迴車、倒車等危險駕駛,罰鍰從原本的三千元至六千元,大幅增加為六千元至三萬六千元;車輛三分鐘內臨時並排停車,草案擬新增六百元至一千兩百元罰鍰。
機車及小型車若無照駕駛,現行罰鍰為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此次修法將罰鍰上限提升至二萬四千元,且可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避免駕駛人繼續行駛車輛,若無照駕駛肇事致人死傷將可沒入車輛;大車無照駕駛罰鍰為四至八萬元,草案未調整金額,但新增當場移置保管車輛、累犯加重罰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