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評析】 成功的迷津─張愛玲的英文小說

文/哈金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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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哈金

江南文人多有英文情結,尤其是上海文人。英文象徵進入西方文化和生活的可能,是通往更廣闊的世界的門徑。而東北過去會英文的人較少,二十一歲前我沒見過能說英語的人。夏濟安一九四四年首次見到張愛玲時半開玩笑地說:「I’m your competitor, you know.」這個以「競爭者」自居的話讓張愛玲一頭霧水,終生沒弄明白,因為在她看來夏濟安並不寫小說。其實,跟張愛玲一樣,夏濟安的雄心是用英文寫小說,當時張愛玲在上海用英文寫作已經小有名氣,常給《泰晤士報》寫劇評和影評,一九三九年她甚至宣稱不再用漢語寫東西。跟她相比,夏濟安在英文寫作上的努力並不成功,一部長篇寫了多年,終沒成書,但他在美國的一流雜誌上發表了個別短篇。這已經相當不容易。

一九五二年從上海去香港後,張愛玲除了翻譯美國文學作品,也繼續英文寫作。她的頭兩部英文長篇常被認為政治傾向太濃,部分原因是創作期間她得到美國新聞署的資助。這兩部小說的確有政治態度,但這不該是問題,政治立場也可以是力量所在,跟小說的文學品質沒有內在關聯。誰敢說《動物農場》和《一九八四》不是真正的文學?《秧歌》其實早就在張愛玲心裡醞釀,有些片段在幾年前寫的《異鄉記》裡就已經出現。

《秧歌》於一九五五年由美國出版界的重鎮Scribner 發行。出版後好評連連,《紐約時報》和《時代週刊》等主流報紙和雜誌都給與書評,很快就賣掉了二十三種語言的版權。唯一讓作者不快的是由它改編的電視劇,她告訴朋友該劇「慘不忍睹」。作為張愛玲第一部英文小說,這是相當成功的。

《秧歌》是一部純文學小說,不論從結構和行文來看都很了不起,可以說是張愛玲最優秀的小說。我認為它比《金鎖記》成就更高。學者們已經對它有諸多評論,我只談談自己有關小說技藝方面印象最深的幾點。張愛玲行文有一種病態的快感,可以感覺到她下筆時心情多麼歡悅,儘管故事內容是慘重的,是土地改革時荒誕暴虐的經驗。

在後天安門事件的時代,《秧歌》的政治傾向也有了前瞻式的寓意。金根和村民們不滿土改工作組為烈士家屬強徵糧食和豬肉,組長王同志鎮不住場面就開了槍。接著是這樣的描述:「『我們失敗了,』王沉重地說,然後又重複一遍,彷彿這是第一次要這樣說。『我們失敗了。我們不得不對自己的人民開槍。』」難道這不是意蘊深遠的文字嗎?有哪位文人在當時能寫出這樣的句子?

張愛玲不是那種磅礴壯闊的作家,《秧歌》作為一部小長篇恰好適合她的才氣,使她超越了自己閨秀、市井的格局。從篇幅和故事的宏度上看,這部長篇也讓她的才華和抱負發揮到極致。通篇布局均勻,落筆利索,細節也結結實實,完全沒有了張愛玲以前花稍和瑣碎的風格。

從《秧歌》的行文來看,她力爭寫出與眾不同的英文,在風格上獨樹一幟。然而她的方法卻有些極端:在英文中大量地直接插入漢語的表達方式,不是賽珍珠那種精心的意譯以使「英語耳朵」能聽明白,而是連漢語發音一同轉入英文。這樣就有了各種各樣詞組:lu t’iao(路條),kung liang(公糧),ch’uen fu t’ai t’ai(全福太太)等等。這些聲譯的表達方式並沒有完全融入《秧歌》的英文,讀起來疙疙瘩瘩,很吃力。像「全福太太」我在英文原著裡猜不出原意,要比較張氏自己的譯文才能弄清。更有甚者,這種聲譯竟直接放入對話:「『Ging-lai tzau! Come in and sit down.』月香勸道。」沒有人這樣說 「進來坐」──先說漢語再用英語重複一遍,但這種笨拙的對話在《秧歌》中系統地出現。客觀地說,這是風格上的失誤。但由於《秧歌》在商業上的成功,張愛玲並沒意識到這一缺陷。

(摘自《湖台夜話》,聯經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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