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大陸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昨針對修改香港選制的草案做出說明,指出要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需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與附件二,確保特首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由「愛國者治港」。
大陸十三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昨天開幕,王晨做有關「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王晨指出,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總體思路是,「以對選委會重新構建及增加賦權為核心進行總體制度設計」,調整和優化選委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繼續由選委會選出行政長官,並賦予選委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以及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
王晨說,要通過選委會,「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和更加廣泛的代表性」,對有關選舉要素做出調整,同時建立「全流程資格審查機制」,繼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選舉制度。
王晨強調,為保持制度連續和穩定,本次修改會只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二,不涉及修改「基本法」正文,由北京以「決定+修法」的方式,分步推進。全國人大做出決定後,會授權人大常委會按照有關決定,同有關方面及早啟動相關修例程序。
王晨在講話中批評,香港社會亂象表明,現行選舉機制存在明顯的漏洞和缺陷,成為「反中亂港」勢力奪取香港特區管治權的契機,因此需要採取必要措施完善香港選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