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基金在本月初指出,媒體報導自殺新聞愈來愈聳動,其中兩家日報的照片最血腥,其中某報常以自殺新聞當頭版頭條,雖然附上防治資訊,但又詳述細節,有如一邊救火、一邊放火,極不可取。
這家日報其實很能接受批評與反省,包括刊登勘誤表,而其論壇版(網民交流)不久前也刊出網友的批評,譬如Butterfly說:「過去一星期有三天用自殺做頭版,有甚麼意義?」訪客Angel也說:「許多國家不把這種事當『新聞』,很少報導自殺,除非是很嚴重的。」
不僅報紙,電視的惡質發展,更使民眾質疑是社會亂源。據天下雜誌調查,逾八成民眾看完電視新聞覺得焦慮、心煩、沒前途,最不喜歡的新聞是緋聞八卦、社會新聞、政治新聞,七成以上認為對社會產生不良影響。
自殺、犯罪報導是在反映社會問題,某報答覆讀者「危言聳聽」的批評時,曾表示:「同天爆發一家三口滅門案與十三少年凌虐少女致死案,任何一則都可做成頭版頭題,本報基於周全考量,作綜合報導,用意在反映治安惡化,提醒當局重視。如果因而使人覺得有擴大、鼓譟之意,絕非本意,而是出於社會關懷,盼以此警世。」
這種說明不無道理,但犯罪新聞報導的「量」,應該有節制,正如某報網友Angel所說,先進國家媒體僅報導很嚴重的自殺新聞。
美傳播學者賀夫蘭(Hovland)研究訊息影響閱聽人的態度時,發現人在後天及外在事物的影響下,最後會引發行為的改變,譬如自殺報導,會使閱聽人相信外在世界的真實性,以為自殺可以解決問題;而媒體對自殺做「客觀」報導,對自殺手法詳盡描述,使兩者不斷交織惡化,閱聽人更因此學會了自殺方法。一位大學傳播系學生曾寫一篇文章,題目很諷刺:「你要自殺嗎?媒體教學step by step」。
中研院生醫所研究員鄭泰安指出,有一則車內燒炭自殺的新聞,報紙竟刊出四幅連環照來說明死者如何自殺,他呼籲,根本不該報導「死法」,免得民眾學到「該怎麼死」。
媒體不能忘記社會責任,這不是要求「報喜不報憂」,看看天下雜誌的調查,閱聽人第二不喜歡的是社會新聞,媒體是否該少一些煽色腥的犯罪、自殺新聞?更重要的是,媒體不應報導犯罪、自殺的過程與手法,否則又會賠上數條生命、增加犯罪,媒體也成為「教嗾」的幫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