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綠色能源發展為各國趨勢,為使汙染農地多元化利用,環保署推動受汙染農地設置太陽光電,去年彰化已完成一案,今年預估可再添四案,也都是在彰化。
環保署表示,今年所有受汙染農地都將完成改善,統計目前正在進行汙染改善的農地,面積約四十一公頃,已完成改善的農地有五百六十五公頃,總計逾六百公頃土地未來可設置太陽光電,彰化最多,其餘為桃園、新竹、台中。
環保署表示,不會主動建議地主種電,而是提供平台讓地主與光電業者協調;由於光電合約一簽二十年,加上大多地主仍然希望恢復農耕,因此願意設置光電的仍占少數。
環保署日前修正發布「受汙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審查作業原則」,適用範圍納入地方環保機關進行汙染改善中或已完成改善的汙染農地。
環保署官員解釋,由於受汙染農地可種電面積最高達百分之七十,對光電業者而言相當具有吸引力。
上述約六百公頃土地也會設置平台揭露,光電業者若決定投入汙染農地種電,還須負擔汙染整治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