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說明調查報告。圖/王宏舜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遭彈劾,扯出富商翁茂鍾長期和司法界「交陪」,司法院今將調查報告送交監察院。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與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不當往來、買股遭彈劾,案件卻愈滾愈大,扯出百名審、檢、調、警皆蒙翁施惠,交往細節還全被翁記在筆記本上。監察院要求行政院、司法院對涉入翁案件的司法人員查處,司法院今公布調查報告,認為有必要調查的法官共20人,並將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等7人提人審會,移送監察院審查。法務部今天也公布調查報告,11名檢察官、檢察長及9名調查人員將依情節行政議處或司法調查,與翁男相關4案將重啟調查。
清代吳沃堯撰有「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一書,描寫主角二十年間所見社會醜怪的現象,是清末揭發社會黑暗實貌的小說。而由彈劾石木欽衍生的「石木欽們」也同樣令人嘖舌,以今日人民對司法的期待,豈見容於當代?
司法院參酌監察院調查報告、向台北地檢署調取扣押證物,認為有必要調查的法官共20人,但查不到有收賄、向翁茂鐘買股、接受宴飲也無對價。司法院的調查標準是有否買股牟利?是否有承審翁的案件?不當往來次數與頻率(襯衫、夾克、保健品)?
這20名法官分別是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與優遇庭長謝家鶴、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金圍、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庭長吳雄銘、洪昌宏、花滿堂、吳銘雄、顏南全、最高法院前法官劉介民與高等法院前庭長尤豐彥、林金村和高院台南分院前法官曾平杉、陳義仲、黃崑宗、高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台南地院前法官蘇義洲。
其中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吳雄銘、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等7人因違失情節嚴重,將移送監察院。其中林、顏、蘇、吳4人因承審翁茂鍾的案件,且與翁有不當往來,即便如吳僅和翁接觸1次、收2件襯衫,也被司法院認定「嚴重」。
司法院表示除了林等7人由人審會決議是否送監察院外,人審會也將決議是否撤銷林奇福、吳雄銘、謝家鶴、尤豐彥、林金村、蔡清遊等6人的一等司法獎章,並追繳獎勵金。
翁茂鍾經營的怡華公司因投資慘賠,積欠百利銀行近千萬美元,當時翁的公司以1張1千萬美金的假本票做抵押,因本票為偽造,所以在與百利銀行相關5件訴訟中均能解套勝訴,千萬美元本票不必執行。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民事訴訟勝訴關鍵在財務經理吳仙富自首。吳仙富自首不到4個月就起訴、判刑並緩刑,確立翁茂鍾本票債權不存在勝訴。
百利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反被控違反商業會計法,諸一審無罪,二審被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改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案件在上訴最高法院期間,諸心臟病發,留下妻子和兩稚女撒手人寰,最高法院判不受理。諸慶恩過世後,怡華公司仍向他兩稚女、巴黎銀行(合併後)求償5億3938萬元。
新的法官法懲戒種類有: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撤職,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其他職務;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或剝奪退養金;減少退休金及退養金10%至20%;以及罰款和申誡共7種。
石木欽案除了爆出多名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法務部今天也公布調查報告,11名檢察官、檢察長及9名調查人員將依情節行政議處或司法調查,與翁男相關4案將重啟調查。
調查報告指出,其中,曾任監委的前檢察長方萬富、檢察官曲鴻煜、前調查官秦台生與翁茂鍾案件有關,將移由檢察機關偵辦;與案件無關,但與翁茂鍾往來頻繁的前檢察長羅榮乾將移送監察院審查,進行司法懲戒。
與案件無關,但與翁茂鍾往來頻繁的前檢察長凌博志、王崇儀、當時的調查人員宋海嘯、王新民、吳明雄、劉台生將進行「職務監督」或「行政議處」。
而與案件無關,且未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的前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北檢檢察長周章欽、檢察官黃和村、蘇南桓、潘國威、前檢察官楊榮宗、調查人員柯尊仁、張濟平、王北齊、楊師宏「職務監督」或「行政議處」。
監察院去年9月間公布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及多名司法檢調高層人員涉不當接觸,要求行政院及司法院2個月內就涉案司法人員提出調查報告;司法院以卷證繁雜,尚未完成報告,向監察院發文請求展延;法務部也函報行政院,函轉監察院請求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