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昨表示,明年三月將提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最大變革是明訂徵收碳費的法源,但費率、對象、期程留待子法訂定,沒有上路時間表;原規畫針對年排碳二點五萬公噸以上的二百九十家「排碳大戶」徵收碳費,如台電、中油、中鋼,現在考慮增加用電量高的百貨商場等住商部門,擴大納管對象。
全球一百二十五國家地區宣示淨零排放目標及時程,但我國僅訂二○五○年碳排減至二○○五年一半的目標,挨批落後。環管處長蔡玲儀說,溫管法將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並於立法目的寫入「追求淨零排放」,但淨零排放時程及路徑仍不入法。
此次修法屬碳費最受矚目,將允許依照溫室氣體種類、數量分階段徵收費用,時間、對象、費率另訂,蔡玲儀說,會配合國家管制目標分階段規畫,若母法修正通過,子法也能很快銜接;徵收對象將比原先設定的二百九十家排碳大戶還多,目前規畫對象仍是排碳量較大的產業,但不限定製造業,還會加入百貨商場等用電量大的住商部門。
另外,立委洪申翰今將送出與民間、學界共同擬定的「氣候變遷行動法」草案,跟環保署版本不同,明確將二○五○年淨零碳排入法,並要求企業自行提出減碳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