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從九月二十四日起實名制口罩均為雙鋼印,沒有雙鋼印的盒裝口罩則能賣到昨日。衛福部食藥署醫粧組研究員王兆儀表示,未賣完的非雙鋼印口罩,必須回收驗章後,才能繼續販賣,民眾可認明標章購買。圖╱蘇健忠
【本報台北訊】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從九月二十四日起實名制口罩均為雙鋼印,沒有雙鋼印的盒裝口罩則能賣到昨日。衛福部食藥署醫粧組研究員王兆儀表示,未賣完的非雙鋼印口罩,必須回收驗章後,才能繼續販賣,民眾可認明標章購買。
指揮中心為避免混充口罩事件再度發生,要求實名制通路台製醫用口罩皆必須打上「MD」和「Made In Taiwan」,其餘合法生產的平面醫用口罩則可販售至十二月二十四日。廠商需開始著手回收非雙鋼印口罩,驗章後才能繼續販售,最晚須於明年三月二十三日前回收完畢。各地衛生局也會開始稽查,無雙鋼印也無驗章的台製醫用口罩,不得於市面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