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金管會統計,近五年保險業對身心障礙者不公平待遇案件達五起,共開出三百萬元罰鍰。金管會指出,若身心障礙者投保時遭受不公對待,可提出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金管會保險局昨天公布保險業對身心障礙者不公平待遇情形,近五年金管會共裁罰五件,受罰對象為新光產險、明台產險、遠雄人壽、台銀人壽及合庫人壽,針對以上產壽險公司對身心障礙者投保不公情況,金管會各開出新台幣六十萬元罰單。
金管會說明,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相關規定,保險業不得僅因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而有不公平待遇,將依法處以罰鍰或糾正,可處六十萬元至一千二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