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運用衛福部前十大死因資料,昨公布報告指出,如果排除惡性腫瘤,國人平均壽命為八十四點八一歲,較一般平均壽命增加三點九六歲。
內政部昨公布「一○八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如果排除居國人死因之首的惡性腫瘤,一○八年國人平均壽命為八十四點八一歲,較一般平均壽命八十點八六歲,增加三點九六歲,影響最大;其次,排除居第二位死因的心臟疾病,平均壽命可增加一點五歲;如果排除居第三位死因的肺炎,平均壽命將增加一點一三歲。
內政部表示,為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特別運用衛福部一○八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各類死因除外的國人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國人平均壽命比較;兩者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對於國人平均壽命影響愈明顯。
內政部指出,其中影響程度最大的惡性腫瘤,已連續三十八年居國人死因首位,且死亡人數連續十一年攀升,近年來其死亡人數占全體死亡人數的比率,都在二成七以上,惡性腫瘤死亡人數增加,主要可能與吸菸、飲食習慣、生活環境、工作壓力等因素有關。
內政部並指出,肺炎則為國人十大死因第三位,死亡人數及所占比例已持續六年增加;經統計,排除死因為肺炎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由二○一三年的零點七九歲,增加到二○一九年的一點一三歲,顯示肺炎防治及宣導工作仍需持續重視。
內政部表示,男性在特定死因除外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高於女性的死因者,包括惡性腫瘤、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與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內政部說,女性高於男性者,有心臟疾病、肺炎、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顯示男、女性在主要死因上的差異,可能與從事職業、生理條件、飲食習慣或生活壓力等因素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