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水平,自然出現的社會意識形態和社會文化歷史現象。
宗教是慧命之根,文學是枝葉繁花,本版將擷選真善美的各個宗教文選,提供讀者在閱讀中潛移默化,遠離生命的未知與崇懼,達成平和寧靜的人生。
周周閱讀宗教文選,時時處於心中清靜。
善 必須以善來推動
在新年的開始,我再次向各國領袖及所有承認這世界需要締造和平的善心人士發言。為二○○五年世界和平日的主題,我選用了聖保祿致羅馬人書中的話:「你不可為惡所勝,反應以善勝惡」。我們永遠不能以「惡」來打倒「惡」,一旦走上了這條路,不但戰勝不了惡,反會為惡所勝。
和平是一項「善」,必須以「善」來推動:不論對個人、家庭、國家及全人類而言,和平都是一項「善」;然而,和平需要由「善」所發的決定及行動來加以維護、培養。我們也感謝聖保祿另一句深刻的真理之言:「不可以惡報惡」。要避免陷入「以惡報惡」的惡性循環,只有接受保祿宗徒的話:「你不可為惡所勝,反應以善勝惡」。
普世道德的法則
放眼看世界現狀,必然會注意到這個令人不安的現象,就是到處蔓延著各種社會及政治的「惡」:從社會的失序到無政府狀態及戰爭,從不公義到暴力及殺人的行為。人類大家庭若要在善與惡的衝突中走穩妥的道路,就急需保存和尊重天主親自賜給我們的共同祖產,即道德價值。因此聖保祿鼓勵所有決心以善勝惡的人,應以崇高無私的精神,培養慷慨之心並促進和平。
十年前我在聯合國大會致詞時,提到必須共同為世界和平而努力,那時我談到普世道德律的「法則」,教會也曾在這方面藉各個宣言當中將普世道德律公諸於世。普世道德律能激發共同的價值和原則,儘管人類有不同的文化,這道德律可促進人類合一,而它本身是不變的:「它是思潮和風氣激流中的中流砥柱,並作它們進步的支援珥珥即使有人欲否認這原則,卻不能把它摧毀,也不能自人心中把它剷除。它會一而再地浮現在個人生活及社會生活中。」
和平的善與善用世上財富
由於和平的善與所有民族的發展都有密切關係,因此必須時時考慮到使用世上財富的倫理條件。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說:「天主曾欽定,大地及其所有是供人人使用的。所以一切受造之物應在正義及愛德原則下,公平地惠及人人」。做為人類大家庭的一份子,每一個人都是世界的公民,也都有應盡的義務和應享的權利,因為世上所有人類都因一個共同的起源、因同一崇高的使命而結合在一起。一旦有受孕事實,一個嬰孩就有資格享受生命權利,也應該受到關愛及照料;而且有人應負責提供這些。譴責種族主義、保護未成年人、給離鄉背井的人及難民提供幫助、促進國際間對貧困者有同舟共濟的心懷,這些都是在堅守及應用世界公民的原則。
今天,「和平的善」又與因科技發展而生的新財富有密切關係。在應用大地財富的「普遍去向」原則時,這些新財富也必須人類的基本需要效勞。若能在國際層次上採取適當的主動,就能充分落實「財物的普遍用途」原則,也就是向所有人──包括個人及國家──保證,要履行在發展中彼此「分享」的基本條件。一旦去除了使得許多人民淪於發展邊緣的獨佔和重重障礙,財物的分享就有可能做到了。
有愛的地方,才有和平
任何一位善心人士都不會放棄以善勝惡的努力。只有使用「愛」的武器,才能打好這一仗。只有「善」征服了「惡」,「愛」才能普及各地,也唯有在有愛的地方,才有和平。梵二大公會議重申福音的教導:「愛德的新誡命是人類成全並改善世界的基本法令」。
在社會和政治領域中也是如此。關於此點,教宗良十三世寫道,那些負責在不同民族之間的關係上維護和平的人,應該在自己內心培養愛德精神,也在他人身上激發「愛德精神,因那是一切美德中的主腦」。基督徒必須是此一真理的有力見證。他們應該以生命證明,「愛」是能給人民和社會帶來滿足的唯一力量,也是在歷史洪流中,把途徑導向善與和平的唯一力量。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發自梵蒂岡若望保祿二世
(節錄自善導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