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非虎媽
小女兒正值叛逆期,從小受她老爸溺寵,呵護得無微不至,個性敏感像眼睛容不下一粒沙,受不了一丁點委屈。
那天她不顧情面頂撞,媽媽我實在氣不過,年輕人暑假宅在家,在冷氣房全天候上網,吃我、穿我、用我、住我,氣焰膽敢這般囂張,忍不住撂狠話:「有本事,出去賺個錢回來給父母瞧瞧呀!」想不到她當真負氣出走,還一口氣打三份工,家教、端菜、洗碗,累到半死。
女兒乍然離家,感覺些許怪,這時間,應該會看到「小不點」在家裡走動才對,突然不見蹤影,頗不習慣。她老爸更不捨寶貝女兒「年紀小小」就要「拋頭露面」,罵我無聊,專程驅車到台中哄回女兒。哦!妻女吵嘴,不問是非曲直,只怪老婆不怪女兒,這魯仲連角色也稍嫌偏頗,難怪會有「女兒是爸爸前輩子情人」的說法。
只不過么女傲骨僅賭氣時才暫有,氣一消,懶骨頭毛病又犯了,即刻三份工齊辭,演戲也省了,毫不扭捏重返「少奶奶」生涯。
其實,做母親的也沒那麼狠心啦,家用尚不缺,逼其在學找工作不純然為錢,無非想訓練孩子提早走入人群,接觸人生百態,獨立適應社會生活,畢竟愈龜縮愈走不出去,搞自閉千萬使不得也。
只是「有本事出去賺錢」,這說法很傷自尊,類此激將,恐生憎恨後遺症。何況小女兒對恩健忘,對仇記性格外好,不似大女兒大而化之粗線條,一「夜」泯千仇,故而一失「言」恐成千古恨,母女反目成「世仇」就糟糕了。因此用語猶須小心斟酌,最好學缺乏「爸氣」的老公,也就是女兒的「寶爸」,永不扮黑臉,好爸他自為之。
說來,這回「鬥嘴鼓事件」母女倆都有點「落漆」,她怕苦硬不起來,我擔心傷感情狠不下去,各自「不敬禮解散」。我記取本次親子鬧翻的「教訓」,有些話易放難收,更慶幸彼此找到不損尊嚴的下台階,母女關係在「恐怖平衡」下也算盡釋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