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苗栗訊】苗栗縣地檢署懷疑苗栗縣議員用人頭浮報每個月八萬元的議員助理費,並直接匯入議員的戶頭,疑涉貪瀆,昨天會同警調人員大舉傳喚三十七名縣議員調查,並同步到縣議會會計室、議長室等辦公室,調閱助理名冊及補助助理費用相關資料。
本案是由於一名前彭姓議員助理的姊姊,最近獲國稅局補稅通知,她詢問未擔任議員助理為什麼有助理收入,因而引起調查。苗栗縣議會有三十八名議員,除了一名新遞補當選的議員外,其餘三十七名都被列為「關係人」傳喚,其中五人請假未到庭,他們都否認不法,議長游忠鈿則認為是制度殺人,且是行之有年的全國通案。
檢調指出,依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費補助條例」規定,補助縣(市)議員助理費用每人不得超過八萬元,苗栗縣議會卻編列每名議員每年十三點五個月的助理費用,且直接匯進議員的帳戶。
苗栗縣議會秘書人員說,每名縣議員依規定最多可聘用二名助理,並支付每位助理每月四萬元,由議員提報助理資料,列冊後將助理費用撥交議員,再轉交給助理。
但檢調認為議員遴用助理都有造冊,補助費用應該直接匯給助理,進議員的帳戶再轉發不合常理,檢調並懷疑部分助理並未實際從事助理的工作,只是人頭而已,因此簽分「他」字案偵辦。據了解,除助理費使用情形外,也追查如出國考察、社團活動補助等費用的使用情形。
據了解,檢方昨天原本打算全國各縣市同步約談,但法務部調查局以影響層面太大而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