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OTT TV專法),確定將納管境、內外OTT業者,草案精神採取「自願登記制」,屆時業者須提供用戶數與營業額等營業資料。
此外,大陸OTT業者非法在台提供服務,NCC將針對協助提供台灣電信設備以及伺服器等國內業者開鍘,最高罰鍰新台幣500萬元。
NCC表示,目前愛奇藝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為經銷業者,並未列入OTT草案規管範圍。未來草案3讀通過後,將針對Netflix、Catchplay、friDay影音等知名業者展開調查,確認是否需納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