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佛光山
一、佛光山的宗風是什麼?
1.八宗兼弘,僧信共有;
2.集體創作,尊重包容;
3.學行弘修,民主行事;
4.六和教團,四眾平等;
5.政教世法,和而不流;
6.傳統現代,相互融和;
7.國際交流,同體共生;
8.人間佛教,佛光淨土。
二、佛光山的宗旨是什麼?
1.以教育培養人才;
2.以文化弘揚佛法;
3.以慈善福利社會;
4.以共修淨化人心。
三、佛光山的開山年月日?
一九六七年(民國五十六年)五月十六日。
四、「佛光紀元」是什麼意義?
「佛光紀元」的主要意義有三:一是時間上的紀念,以佛光山開山伊始,名曰「佛光紀元元年」,是為紀念十方大眾因緣的成就;二是祈願將佛陀的清淨、平等、融和、圓滿的光明,普照三千法界;三是確定時間歷史,以便於查證。
五、佛光山十二條門規重點何在?
1.不違期剃染;
2.不私建道場;
3.不夜宿俗家;
4.不私交信者;
5.不共財往來;
6.不私自募緣;
7.不染污僧倫;
8.不私自請託;
9.不私收徒眾;
10.不私置產業;
11.不私畜金錢;
12.不私造飲食。
六、佛光山的法脈傳承如何?
佛光山為臨濟正宗傳承。
七、佛光山有那些院會組織?
佛光山宗務委員會乃佛光山最高決策單位,下設有五院、十會:
1.五院:長老院、都監院、文化院、教育院和慈善院。
2.十會:佛光大藏經編修委員會、佛光山文教基金會、佛光淨土文教基金會、人間文教基金會、佛光山功德主會、國際佛教促進會、國際佛光會推展委員會、佛光山大學教育籌備委員會、佛光山電視弘法委員會、佛光山宗務策進委員會等。
八、佛光山最高的行政中心內容如何?
佛光山最高行政中心為「宗務委員會」,由僧眾以民主投票方式,選出宗務委員九人。
九、佛光山的人事制度組織內容如何?
(一)個人資歷:
1.僧眾:分五等十九級。
(1)清淨士:共六級,每級一年。
(2)學士:共六級,每級二至三年。
(3)修士:共三級,每級三至六年。
(4)開士:共三級,每級五至十年。
(5)大師(長老)。
2.教士、師姑:共分三等十二級。
(1)清淨士:共分六級,每級一至三年。
(2)學士:共分三級,每級三至六年。
(3)修士:共分三級,每級五至八年。
(二)職位分類:依各人於本山及相關事業中擔任的行政職位而定。一方面尊重資深者,保持佛門倫理;一方面鼓勵後進者,提振組織的朝氣,將人力作彈性運用。
十、佛光山徒眾升的標準有何依據?
1.學業:社會學歷、佛學教育程度及經藏研究等。
2.事業:對寺院的貢獻、服務時間長短等。
3.道業:個人品格、操守、修行等。
十一、如何才能成為佛光山的功德主?
根據佛光山功德主會的組織規章,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即可聘為功德主:
1.護持本山各種弘法利生事業捐獻淨資者。
2.熱心參與本山活動,多年不退轉者。
3.發心服務多年,道心堅固者。
4.貢獻智慧有具體成效者。
5.協助度眾皈依卓有成績者。
6.參與講學多年且有正見者。
7.文字著作宣揚佛法有貢獻者。
十二、佛光山經常性提供信眾修持的單位有那些?
佛光山經常性提供修持單位有:禪淨法堂、淨業林、抄經堂、各殿堂等;信徒、社會大眾可向佛光山巡山知客組,或至各地別分院登記報名參加。
十三、佛光山有那些弘法上的成就?
1.建立現代教團:兩序有級,僧信四眾。事業基礎,文化教育。
2.發展國際佛教:佛光協會,跨國道場。國際會議,宗派交流。
3.闡揚人間佛教:生活法語,人生禮儀。家庭佛法,社會運用。
4.促進兩岸交流:平等共尊,和平共榮。佛教為緣,融和為本。
十四、佛光山派下道場依規模大小如何定名?
1.「別院」:設置於人口超過一百萬的都市。
2.「分院」、「講堂」或「道場」或「學舍」:設置於人口超過二十萬的縣轄市。分院之建築外觀多仍維持傳統寺院形式,講堂、道場或學舍則多位於都市現代化高樓中。
3.其他設於鄉鎮地區的名為「禪淨中心」或「佛光緣」。
(一)
本文節錄自《佛光教科書》第十一冊第十七課(隔周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