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私校退撫儲金形同私校教師的退休金規畫帳戶,由財團法人私校退撫儲金管理會來管理,教育部設監理會加以監督。管理會昨傳出不按職員職級給薪,執行長等五人前年一月到去年八月,平均每人每月多領三千至一萬九千六百元不等,且未償還多領薪資,遭教育部糾正。管理會前天舉行董事會,董事長潘維大不認同糾正結果,辭職獲准。
教育部的糾正函由教育部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發出,該會執行祕書賴俊男表示,按私校退撫儲金管理會組織規範,若要認定職員符合某職級,應提出該名員工過往的年資證明。教育部了解後發現,現已提出離職的執行長李承錫等五人,前年一月到去年八月間,月薪資高於實際職級。這是因管理會未按規認定員工年資,有人年資僅四年,管理會卻提報為十年;有人不具年資證明,也被認可為特定職級職員。
賴俊男表示,管理會被查出不按職員職級給薪後,至今仍未償還多領的薪水,已遭教育部糾正。他強調,管理會職員領的薪水是政府的經費,管理會董事長應按規定給薪,也要有忠誠管理的義務。
私校退撫儲金管理會董事長、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在該會接到糾正函後,前天在董事會提出離職。潘維大表示,教育部的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本屬監察性質,但他認為監理會多次的舉動是監察過細,反倒讓主導私校退撫儲金的管理會,淪為多項決策的背書者,「若管太多,全由教育部自行管理即可」。
潘維大說,他離職並非此次糾正,而是監理會長期在角色定位、手段、態度、做事方法都有爭議,自認不適合繼續擔任董事長一職。他表示,私校退撫儲金制度良好,須由對的人來執行。管理會屬服務性質,參與私校退撫儲金的團隊應保持內部和諧,服務才能好。
潘維大表示他的請辭已獲准。半年前他由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推舉上任,如今董事長從缺,程序上將由協進會補提人選,在監理會成員監察下,由董事們選出新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