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華為科技公司財務長孟晚舟引渡案,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二十七日裁決其涉及的犯行符合雙重犯罪標準;被軟禁在溫哥華自宅長達十八個月的孟晚舟,重獲自由希望破滅;此案引渡美國程序將繼續進行,下一階段聽證會訂六月十五日舉行。
這項裁決是孟晚舟及其律師團重大挫敗,加中關係很可能因此進一步惡化;中國大陸駐加大使館在裁決宣布後立即發表聲明,表達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表示已與加拿大嚴正交涉。
現年四十八歲的孟晚舟否認所有對她的指控;華為發布聲明表示,公司對法官的裁決感到失望,律師會繼續努力讓孟晚舟重獲自由。
加拿大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應美國要求,在孟晚舟過境溫哥華機場時將她逮捕。
孟方律師團今年一月在引渡聽證會中主張,美國政府以孟晚舟違反美國對伊朗經濟制裁為由控告她,並要求加拿大協助引渡,但加拿大並未對伊朗制裁,孟晚舟被捕一案不符合雙重犯罪法律標準,應釋放孟晚舟。但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二十七日裁決,同意檢控方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