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農田水利會將於今年十月改制為公務機關,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規範改制內容。外界關注資產轉移問題,農委會表示,原十七個農田水利會資產,未來將成立十七個作業基金接納。
立法院二○一八年三讀修正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行政院會昨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三大重點分別是增加公權力、留任原水利會員工,以及規範資產轉移將透過作業基金「專款專用」。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長謝勝信解釋,農田水利會雖管轄全國六成的水資源,但沒有公權力,因此草案明定未來事業區的畫設公告、禁止事項、處罰原則等事項,確保未來水資源管理上更有效率,例如擅自排放非農田的排水,且有危害農業產業、生物安全或人體健康之虞者,得加重其罰鍰最高至二千萬元。
現有水利會同仁,將由十七個灌溉組織接納。謝勝信說,未來管理規則會比照訂定水利人員人事制度繼續任用,未來是政府當雇主。
至於農田水利會資產,謝勝信主動提及「這不是充公」,未來將成立十七個作業基金接納水利會資產,且不受國產法限制,未來各單位想要撥用水利會土地,也要有償撥用,中央現每年撥補經費六十億元會繼續撥補。
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經費來源,包含政府循預算程序撥款、租金及利息收入、資產處分或活化收益收入;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並納入基金管理。謝勝信表示,修法後資產不會外溢到其他事業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