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日本媒體報導,為達到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的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目標,日本政府計畫自明年起,在亞洲開發中國家投資遏止暖化事業,透過清潔發展機制(CDM),獲得二氧化碳排放配額。
「讀賣新聞」報導,環境省預定在泰國和印尼等五個國家,擇定六項投資計畫。如果投資計畫成功,可獲得的排放配額最高達三百五十萬噸。首個年度的經費,預定十五億日圓。
日本的民間大型商社和電力公司等,都已推動清潔發展機制事業,主要目的是藉由少量成本取得大量排放配額,但環境省目標不同,除防止暖化外,也將兼顧大氣污染和水質污濁等公害對策。
例如,印尼境內榨完油的椰子殼,棄置會腐臭並產生溫室氣體甲烷,環境省打算投資興建收集椰子殼加工成燃料的工廠。此外,還包括在印度發展以植物油取代柴油計畫、在越南投資回收利用都市垃圾等。
報導稱,依京都議定書規定,從二○○八年起的五年內,日本必須將每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削減至十一億八千萬噸,日本政府打算每年購買約二千萬噸排放配額彌補,但因其他對策的延誤等,有必要確保較原本估計更高的排放配額,政府主導的清潔發展機制事業,即為彌補對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