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整合住宅方案」今年上路,內政部營建署十六日起統一受理優惠住宅貸款及補貼申請,無力購屋的貧戶也可獲得每月租屋補貼三千元。辦理二十六年的勞工住宅貸款配合停辦,兩者相較,優惠利率較原勞宅貸款高出零點五三三三個百分點,以貸最高額度二百二十萬元計算,一年就要多付一萬一千七百二十六元利息。
政府今年起整合過去以職業、身分別區分的各項住宅補貼措施,改以國民家戶所得及弱勢狀況作補貼,並統一由內政部營建署受理,受理時間為八月十六日到九月十七日止。
「整合住宅方案」有三,分別是對沒能力購屋者採租金補貼、對購屋者採貸款利息優惠與修繕貸款。其中「住宅貸款」名額只有三萬戶,且採評點方式審核貸款資格,中籤與否根據評點高低決定。
另外,現行勞宅貸款利率是二年郵儲定期利率加零點零四二個百分點,但營建署的住宅利息補貼方案是二年郵儲定期利率加零點五七五個百分點,以目前利率計算為百分之三點零六,每貸一百萬元,就少了近六千元的利息優惠。不過,弱勢戶享有百分之二點四八五的優惠利率,低於過去的勞宅利率。
除購屋貸款外,修繕貸款名額有五千戶,最高貸款金額是八十萬元;租金補貼名額有一萬二千戶。
官員表示,獲得租屋補貼的貧戶,原有享有的貧戶照顧,原則上並不會因有租屋補貼而受影響;在購屋貸補助方面,九十二至九十四年度平均辦理勞宅貸款戶數僅一萬餘戶,新的貸款方案提供三萬戶額度,應該不致有「未必貸得到」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