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最高法院分案不公爭議,監察委員昨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最高法院分案制度確存在疏失,不符法定法官原則,請司法院督促改善並對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進行職務監督,這是最高法院院長首度被監委指有違失要求職務監督。
分案風波肇因於法官楊絮雲前年調至最高法院任職,原負責特殊商事專庭,卻分配到屬於環境安全的RCA水汙染案;前年九月至去年三月,楊分到的專業案件高達二十件,另外六位特殊商事專庭的法官總共才分到十五件。
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陳師孟指出,法院以一般、抽象、中立之分案規則,隨機分派案件給承審法官,是法定法官原則的核心內容,最高院對外雖稱電腦分案,但在限量分案制度下,相關配套未盡周全,人工作業異常,導致分案不公,甚至違反「法定法官原則」,確實影響訴訟當事人權益及民眾對司法之信賴。
鄭玉山回應說,對過去分案制度疏失,願意完全承擔,最高法院去年已改進分案電腦程式,讓分案公開透明,「至於制度上的缺失所造成的結果,本人願意完全承擔」,三年內完成廢止最高法院限量分案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