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歐洲聯盟(EU)二十八日同意延後英國脫歐期限至明年一月三十一日。
距離英國脫離脫歐大限十月三十一日僅剩四天,歐盟二十七個成員國於周一上午召開會議,敲定新的脫歐期限。路透早先引述接近法國總統馬克宏的消息指出,歐盟「大有可能」同意延長脫歐期限至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英美媒體稍早也報導了這個脫歐期限。
外交消息人士透露,歐盟二十七國大使周一上午十時(台灣時間下午五時)在布魯塞爾開會,爭取將英國脫歐期限從十月三十一日推遲到明年一月三十一日,但若英國國會各派系能夠核准新脫歐協議,則歐盟將同意讓英國提前退出歐盟。
歐盟二十七國必須對新脫歐期限達成一致。法國此前表明,一切要看英國能否為延長期限提出充足理由。
英國國會訂於周二下午針對首相強森所提於十二月十二日提前大選的動議進行表決,強森和布魯塞爾達成的脫歐協議則將於下月初在國會進行投票。
路透引述的消息人士指,馬克宏和強森上周末談過,英國可能舉行大選強化了上周末談話的重要性。消息指,這次第三次延遲脫歐期限將附帶條件,包括拒絕再談判強森的「離婚協議」,同時允許歐盟其他二十七個成員國,在沒有英國參與下開會討論歐盟未來。
路透引述知情人士指,如果英國於十月三十一日後仍留在歐盟,布魯塞爾將要求倫敦提名歐盟委員會代表。新一屆歐盟委員會十二月一日正式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