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食安吹哨獎金取決於地方衛生局紅單罰金,但部分被社會關注的食安事件,地方衛生局卻被詬病罰太輕,使吹哨獎金也跟著縮水,去年全台僅發出五十萬元吹哨金,即可窺知一二。食藥署強調,各縣市若想鼓勵吹哨者,除了從地方預算給予規定獎金,仍可向中央的食安基金申請加碼;不過,至今僅有個位數案件向中央額外申請,凸顯各縣市對吹哨獎金僅是例行公事。
食藥署企科組副組長張馨文表示,食安吹哨獎金的經費來源,主要是不肖業者繳納給地方衛生單位的罰單,六年前制訂檢舉獎金相關辦法時就已寫明,視前年加碼獎金給予比例,也再次強調該機制,中央不負責各地衛生單位核發的吹哨獎金。
被認為是作為鼓勵吹哨者的食安基金,目前約有四億多元,張馨文說,食安基金最主要的用途,為協助食安事件的團訟費用,如近期將協助消保會幫助於顧可飛藻油膠囊塑化劑超標事件受害的近七百位消費者,聘僱律師團,費用約一百二十萬左右,皆由食安基金支付。其餘的用途還有特定食安事件的人體安全性評估、檢舉食安事件後勞工不當被解雇,提供食安吹哨金的比例約占整體比例的百分之五。
立委陳學聖建議,,中央該整體檢討吹哨獎金,若真的重視食安,鼓勵內部檢舉,應由中央帶頭,除了大方給獎金以外,也該好好保護這群食安英雄,不該讓國內的食安檢舉氛圍這般低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