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過去爆發芬普尼蛋事件,雞農表示為了去除雞蟎才違法使用農藥芬普尼,連帶造成雞蛋殘留;經過兩年,農委會核定治療雞蟎的動物用藥「弗雷拉納」(Fluralaner),衛福部食藥署昨正式公告殘留標準,即日起雞農即可開始使用,但若未依規定用藥,殘留濃度超標,將可依食安法開罰六萬元以上、兩億以下罰鍰。
雞蟎又稱為紅蟎,為一種仰賴吸食雞隻的血液維生的蟎類,寄生在家禽或是雞隻身上,嚴重會使雞隻消瘦、貧血、產蛋量下降,對於飼養蛋雞的雞農而言,雞蟎會影響產量。芬普尼蛋事件後,發覺我國過去未有能有效治療雞蟎的動物用藥,使雞農挺而走險,違法使用農藥芬普尼。
農委會比照紐西蘭,決議准用治療雞隻紅蟎的藥物「弗雷拉納」(Fluralaner),但雞肌肉最終殘留量不得超過零點零六ppm(百萬分之一)、雞肝零點六ppm、雞腎零點四ppm、雞脂(雞皮)零點六ppm、雞蛋一ppm。他說,若大量接觸芬普尼,會對人體產生急性毒性,中樞神經刺激,腸胃道噁心,嚴重會昏迷,而弗雷拉納屬於低毒性的動物用藥,動物實驗上,長期大量使用會產生肝毒性,不過以食藥署提出的ADI值來看,人體可經由代謝將殘留的動物用藥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