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 設3000萬元門檻 |2019.06.18 語音朗讀 228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財團法人法》已於今年二月上路,財政部公告所主管財團法人設立門檻為三千萬元,且捐助現金比率不得小於百分之九十;此外,財產總額或年度收入總額達一億元者,必須建立內控及稽核制度,財報也必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自即日起生效。 《財團法人法》去年經立院三讀通過,除讓財團法人制度有完整規範供遵循,也同時是洗錢防制重要的一環。配合法令上路,各部會也陸續制定相關規範及準則。 目前財政部主管的財團法人共兩家,新公告設立門檻等,對修法前已設立的財團法人不會溯及既往。 前一篇文章 盼朝野重視登革熱 韓國瑜爭取防疫經費 下一篇文章 內憂外患 有線電視面臨虧損潮 熱門新聞 01【詩】蠟燭2025.09.1202【詩】追光者2025.09.0803【論愛談情】AA制 是平等還是計較?2025.09.0904【閃文集】從情書到文學的永恆之花2025.09.0905非漢語系協會創會法師 訪瑞典佛光山2025.09.0806南天寺供僧 願平安幸福照五洲2025.09.0807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禪學與淨土—禪與文人 3-12025.09.0908西來寺菩提盃競賽 英文共修社群增長智慧2025.09.0909星雲大師全集【經義】佛法滿人間—信為道本2025.09.0810星雲大師全集【經義】佛法滿人間—花開見佛2025.09.0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總統:對等尊嚴 台願與陸交流總統:在野修財劃法 鑄大錯16縣市爭補助款 盼比修法前多柯文哲交保 北檢抗告狀今送高院第4艘千噸級 海巡署花蓮艦成軍國光臨時站拆除 擬闢建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