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想買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再等一個月!立法院財委會昨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新法生效後兩年內,民眾購買能效前二級的新冰箱、新冷暖氣機及新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二千元貨物稅。
另外,民眾只要在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至二○二二年底間,報廢二○○六年九月底出廠的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汰舊換新,每輛新車最高可減徵四十萬元貨物稅。
財政部預估,每年約有一百七十萬件電器申請,稅損為二十九億元,兩年合計五十八億元;老車汰舊換新合計實施期間退稅三十五億元,合計稅損九十三億元。若順利三讀通過,最快六月中上路實施。
財政部官員指出,法案通過後將計算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的貨物稅額,依市售產品畫分等級,會同經濟部擬訂定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讓消費者一目了然可退多少稅,國稅局也會加強宣導並輔導消費者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