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有六個連假,春節放七天,可以好好規畫出遊。春節前後是全台賞櫻的好時節。圖/林俊良
【本報台北訊】明年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昨天表示,行政院已核定民國一○九年(西元二○二○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全年三百六十六天,總放假日數一百一十五天,其中三天以上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六個,分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七天、和平紀念日三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四天、端午節四天、中秋節四天及國慶日三天。
今年春節連假九天結束後,有立委主張「春節固定九天連假」,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宣布,從明年起,春節連假至少七天,除夕前一天(小年夜)開始放假,用補上班挪假方式,讓假期連續。為配合未來春節連假從小年夜開始放假,行政院也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增訂「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明年全年放假日共一百一十五天,跟今年相同。人事總處解釋,未來農曆除夕及春節最少有七天連續假期,是在全年總放假日數不變的大前提下,於除夕前一天調整放假,擇期補班,以適度紓緩年節交通。
人事總處說明,明年的春節連假自國曆一月二十三日起至一月二十九日,共放假七天,為配合一月十一日為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日、一月十八日學測、二月一日及八日術科考試,因此,於二月十五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為同一日,並適逢星期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內政部函釋,於四月二日補假、四月三日放假,因此,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有四天連續假期。
致災性連續豪雨
可停班課
此外,行政院近日也公布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從今年開始,除颱風外,對於熱帶性低氣壓或連續豪雨造成災害,機關、學校也可決定是否停止上班及上課。
該辦法原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為清理颱風過境所造成之普遍性災害」,得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修正條文已將「颱風過境」,改為「天然災害」。
人事總處表示,主要考量受極端氣候影響,致災性熱帶性低氣壓或連續豪雨也可能造成如颱風過境後的普遍性災害,還有震災也是,因此作此修正。未來中央氣象局也須增加提供「致災性熱帶性低氣壓或連續豪雨」影響地區的資訊,讓各通報權責機關適時透過各種傳播媒體,促請各級公教員工與學生注意防範及因應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