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為利上下班時間行車順暢,將加強取締三十三處路口,對於違規在號誌轉換後,仍停在路口或行人穿越道的車輛駕駛,處六百元至一千二百元罰鍰。
上下班交通車流量大,駕駛人常為趕時間或個人方便,不顧路口前方車輛已無法前進,或號誌已變換,仍繼續前行,占據路口,導致綠燈可通行方向的車輛無法前進。惡性循環,嚴重影響車流順暢,不加強取締處罰,可能讓駕駛人積非成是。
市警局雖然訂定「路口淨空執法周」,但個人認為,應該長期執法,且只要是人車密集的路口,也都應擴大適用,讓心存僥倖的駕駛人知所警惕,養成良好行車習慣。
監視科技發達,且費用不甚昂貴,為了減省警方取締人力及舉證糾紛,建議在重要路口的適當位置裝設監視系統,提高取締成效。
竹心(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