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基本工資本月起調漲,立法院三讀完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修訂,社福團體擔心庇護工場面臨營運困境,反而造成殘障人士失業。對此,勞委會表示,當初身障法修正時就設立了解套的條文,「庇護工場」所聘用身心障礙勞工的薪水,可以按照其產能來核定,不受基本工資額度的限制。
行政院調高基本工資,時薪由每小時六十六元上漲到九十五元,身障法修法也規定,在社福團體設立對外營業的「庇護工場」內,擔任學員的身心障礙者,一律要以勞工方式聘雇,享有一般勞工的勞動條件。但部分團體因財源無法負荷,考慮收掉這些營業單位,等於讓障礙者失業。
擁有餐坊、洗衣坊、加油站等營業單位的心路基金會,和以顏面傷殘人士協助為主的陽光基金會等單位表示,基本工資調漲還可負擔,但原本每個月只領二千多元到一萬多元「獎勵金」的學員,如果比照一般勞工給工資,財務沒有辦法負擔。
對於社福團體的憂心,職訓局身心障礙者就業訓練組指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時,已考慮到此一問題,因此也規定「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薪;其薪資,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亦即這些身心障礙的薪水,不受法定基本工資下限的影響。
另外,有關勞保問題,勞委會傾向以實際工資,為勞保投保金額,但也將研擬設定投保薪資下限,可能是五千或八千元。若發生職業災害,職災補償須以基本工資為最低標準,但庇護工場可向政府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