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翔釗
當孩子開始牙牙學語,我們就試著讓他表達自身的感受,同時自己做決定。出門遊玩提供地點讓他選擇,購買繪本也事先詢問意見,只要不干擾到他人也不會造成危險,大致上都讓他自己選擇。
我們希望孩子負責任且勇於嘗試,詢問孩子,讓他自行決定,雖然不一定是正確的,但家長可先告知可能的後果,再由孩子自行選擇。因此若地點不滿意,遊興大減,會跟他說那是你自己選擇的,往往他也能自得其樂,自顧自地玩了起來;購買的餐點不合胃口,依舊要吃完,因為那也是他自己決定的。
當然,幼兒偶爾還是會耍賴,但長時間下來,孩子能明確表達喜好,也能為自己的決定負責,讓我感到十分欣慰。
十多年教書的經驗,我發覺,許多人連喜歡或者討厭都無法清楚表達。無法表達自我,代表失去該有的權利;能自己做決定,則代表經過思考,足以承擔後果。孩子能夠勇敢表達自己,未來在情場上就能夠拒絕恐怖情人,也能拒絕職場上不合理的要求,人生的路才能更為穩健。
父母只能陪伴一時,以後還是得靠孩子自己,所以,更要培養他們能夠「帶著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