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進黨所提「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案,日前遭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否決後提出訴願,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昨天開會討論後,以「保護國民直接民權」為由,決議撤銷公審會原處分,逕行認定民進黨提案合於規定,將可展開第二階段連署。藍營推薦的公審會委員痛批政府政治操作、知法玩法,胡做非為。
訴願會昨天上午開會討論,民進黨秘書長林佳龍和公審會委員葛永光、黃國鐘到場言詞辯論,隨後訴願會閉門討論。
經過三個小時的會議後,訴願會認為,公審會除了對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和人事等事項不得作為提案者,有實質認定的權限外,對符合全國性公投事項的分類不得作實質認定。因此,認定公審會原本的認定屬違法認定,決定撤銷原來的處分,宣告民進黨的公投案成立,未來將可以直接進行第二階段的連署。
依公投法規定,中選會將把提案人名冊函請戶政機關查核。如果查核無誤,公投案應在六個月內進行第二階段連署,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也就是應達八十二萬五千三百五十九人以上,公投案才算成立。
會後新聞局長謝志偉指出,訴願會依照訴願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撤銷原來的處分,並且直接認定符合公民投票的提案。
林佳龍表示,根據公投法規定,有權做認定的是行政院和中選會,不是公審會,公審會只能就公投提案是不是全國性公投,或三年內有無辦過同一公投做認定,公審會對此案進行實質審查,已超出形式審查的範圍,形式上違法,內容上違憲。至於公審會質疑「台灣」的名義,林佳龍說,參加聯合國的國家中,瑞士和馬其頓都不是用正式國號。
領銜提案的民進黨主席游錫說,訴願會還給台灣人民一個公道,民進黨會繼續、努力推動這項公投。
葛永光則表示,訴願會沒有法律資格裁決這件事情,這樣的裁決才是違法。黃國鐘強調,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經過聽證程序的行政處分,免除訴願程序,所以依法民進黨應直接進行行政訴訟,訴願委員會沒權利處理這個案子。國民黨發言人蘇俊賓對訴願會的決議表示遺憾,但他也表示「完全不意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決定對訴願會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