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要員一行拜訪佛光山,圖為政務次長陳宗彥(左起)、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內政部長徐國勇、佛光山住持心保和尚、傳燈會會長慈容法師、佛光山都監院頭單書記慧屏法師、二單書記慧讓法師。圖╱人間社記者王虹月
【人間社記者洪溱鎂大樹報導】內政部長徐國勇、政務次長陳宗彥及前內政部部長余政憲等一行五人,二十四日拜訪佛光山,就宗教團體法等相關問題聽取各方意見,佛光山住持心保和尚、傳燈會會長慈容法師代表會談。
徐國勇首先肯定佛光山制度健全及從事各項社會公益、淨化人心等貢獻。「政府對宗教的立場,是服務宗教,而非管理宗教,希望透過政府立法,保障宗教信仰的權益」,並解釋推行「宗教團體法」,是為減少宗教界因現有法令不全而造成的問題,三個重點,一是幫助各宗教團體解決產權糾紛的問題;二是宗教淨財歸屬團體運用,俗家親屬不得過問;三是宗教團體若遇重大糾紛,在未解決前,依法律指定代理人,讓宗教團體在調解期間能維持日常運作,但不干涉內部決策,也不決定重大決策,仍會在調解後,由宗教團體的新任住持或董事長決定。
另外也提及政府因應環保趨勢,鼓勵減香,但不是滅香;政府尊重各宗教傳統及儀軌,並不干涉。
心保和尚表示,宗教信仰是安定社會很大的力量;慈容法師進一步說明,星雲大師向來提倡宗教融和、平等,佛光山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舉辦世界神明聯誼會,就是希望提供平台,給予宗教交流的機會。
會後,心保和尚代表佛光山致贈星雲大師墨寶「諸事吉祥」掛軸予部長,慈容法師以《佛光菜根譚》口袋書與一行結緣。
出席另有內政部簡任祕書徐健麟、專門委員林慧瑜,及佛光山都監院頭單書記慧屏法師、二單書記慧讓法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