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三歲時,我幫她糊了一個花燈,怕被蠟燭燒毀,裝了小燈泡,夜幕低垂時分,她開心提著燈籠,跟著逛廟會,處處張燈結綵,觀賞五光十色的元宵燈塔,熱鬧喧嘩如小過年。
元宵過後,我把燈籠摺疊收好,以後還可以用,後來傳承給弟弟,一個燈籠提了十年。市政府每年按生肖設計燈籠送給民眾,因為每年生肖不同,用完就丟棄,發一次性的提燈,除了浪費公帑外,還製造龐大垃圾量。
各縣市燈會每年耗費數百萬元製作的主燈,十二年後也不可能再拿出來用,實在太浪費了。
今年有些縣市決定不做生肖主燈,讓燈飾作品可多樣化,燈會結束後可當空間裝置藝術,符合物盡其用的原則。
以前,寒假有一項資源回收做燈籠的作業,讓學生請家人幫忙提前蒐集可利用的廢物,如牛奶桶或紙盒、餅乾盒、玩具盒、塑膠瓶等,親子共同創作,從做中學,體悟愛物惜物的生活態度,值得現代校園提倡。
吳芳枝(台中市/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