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認為台中山手線計畫,有三大項必須再仔細評估或提出可行性分析。
其中包括二十二處不符審查作業要點,僅部分符合審查要點規定有十八項;計畫的必要性(必須與台中捷運藍線、加強大眾運輸系統及擴大東西向公路系統等方案做替代比較),及財政計畫(台鐵局尚未確認所須分擔的自償性經費十三點九億元,而台中市府非自償經費三百七十一億元也已逾剩餘可舉債空間)。
因此要求台中市政府及交通部補件,讓關心山手線是否順利興建的市民憂心。
盧秀燕市長先後拋出「山手線目前不會蓋」、「請中央全額補助」,並且在行政院會中提出山手線整體計畫,希望一次核定,全額補助經費。顯然,盧市長不大願意延續前朝的原計畫,原因可能是已經發現計畫不周、排擠其他預算、擔心完工後成效不彰,將來執行後或者途中若是出了差錯,可能產生爭功諉過的後遺症。
而前台中市長林佳龍出任交通部長後卻表示,地方若有新路線主張或分攤經費的想法,必須按照行政程序提出,兩人繼台中市長選舉後,再度槓上。
一般民眾向官方申請補助或出具核准證明等,資料只要有些微變更,都會被要求補件或重新申請,更別說動輒數百億元的國家前瞻計畫了,地方或中央部會提出的計畫。
都要由國發會審查,若要求全額或部分補助,應該針對國發會意見,主動提出更完整的評估與可行性分析,不能只是口頭要求全額補助,卻對計畫不積極,提出讓其他縣市心服口服的理由,否則每個縣市都要求比照全額負擔,中央財政如何應付。
希望攸關二百八十萬市民權益的山手線,能夠回歸專業審查,錢花在刀口上、事有輕重緩急、理性面對,才能做好幾百億元的建設,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否則徒然浪費政治唇舌,將一事無成,絕不是台中市民之福。
林清淵(台中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