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動部表示,即將預告明年九月起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的規定,由於醫師的工作特殊,傾向適用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俗稱責任制),至於工時會再討論,至於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方面,勞動部指出,由於主治醫師工作態樣較多且複雜,仍在協調中。
目前醫師未納入勞基法,工時依照衛福部規定,住院醫師工時為每周八十小時,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十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連續二十八小時。過去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等團體持續推動應該要修法。
勞動部與衛福部日前已表態,住院醫師明年九月起納勞基法。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副司長黃維琛昨表示,準時上路是兩部會共同目標;但未來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不會比照一般勞工,擬適用責任制,勞動部會再針對住院醫師的責任制工時另訂規範,但預料會比現行衛福部工時來得低。至於主治醫師是否納勞基法,黃維琛說,由於主治醫師工作態樣多且複雜,有不同科別、還要開刀等,仍在協調。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衛福部兩年前就提出受雇醫師納勞基法,第一波以住院醫師為主,不少醫院這兩年已忙著因應,「大部分醫院應都準備好了」。
曾任高雄醫院副院長的高醫大醫管系教授鄭丞傑說,主治醫師是專責制,若納勞基法,很可能出現開刀開一半下刀的情況,醫界盼有完善配套後再主治醫師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