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昨天表示,有鑑於腳踏車使用逐年增加,事故卻層出不窮;近兩年已造成一千八百零二人死傷,且有惡化跡象,因此將不再坐視腳踏車違規行為。自即日起兩個月,將加強闖紅燈等四項嚴重違規行為的勸導,九月起開罰,違規者將被罰三百至六百元。
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大隊長陳銘政表示,即日起將執行為期兩個月的勸導期,若有腳踏車駕駛人出現騎乘腳踏車闖紅燈、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不含騎樓、人行道)等四項嚴重違規行為,警方將開出勸導單,要求駕駛人簽收。
北市交通局指出,台北市九十四、九十五年發生腳踏車交通事故高達一千三百六十七件,死傷一千八百零二人,其中九十四年發生六百八十五件,死傷九百二十人,九十五年發生六百八十二件,死傷八百八十二人。
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表示,對腳踏車違規開罰依法有據,也不受駕駛人有無汽機車駕照影響;原本腳踏車屬於慢車,交通違規行為本就該罰,只是過去警方可能未列重點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