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發生於民國八十年的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命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更審宣判大逆轉,高院撤銷原更審無罪判決,依強盜殺人罪各處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死刑,均褫奪公權終身;原本被控性侵害部分,因罪證不足獲改判無罪。三被告未當庭收押,蘇建和表示,他沒有犯罪、沒有殺人,會繼續堅定平反冤屈。
吳銘漢夫婦命案牽引出台灣司法史上最受矚目的蘇建和三死囚案,蘇建和等三名被告雖堅稱清白,最高法院仍在八十四年判決三人各二個死刑定讞。檢察總長曾三度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都遭駁回,但歷五任法務部長都未批死刑執行令。台灣高等法院在八十九年裁定再審,九十二年以罪證不足做出無罪判決,但最高法院又予撤銷,再發回更審。
本案判決關鍵在於兇刀上採得一根毛髮,與死者吳銘漢的DNA相符,且合議庭採信中央警察大學與法醫研究所的鑑識結果,研判行兇者有二人以上,作案兇刀包括開山刀、水果刀和菜刀。至於李昌鈺作證指不排除一人犯案可能,合議庭認為是悖離事實的臆測之詞,依部分照片所作的現場重建有其侷限性,漠視卷證資料。
判決認定本案是由行竊變強盜殺人,原為蘇建和說缺錢、劉秉郎也因車禍需要錢,王文孝才提議到吳家偷竊,共盜得六千四百餘元及金飾。合議庭認為,三人指稱遭刑求之說不可採信;同時,三人與被槍決的王文孝自白中,許多他們不說、外界不知具私密性自白,且均符合實情,認定其自白可採。
蘇建和等三被告聆判後神色木然,在步出法院時表示,對這項判決感到無盡的悲哀,劉秉郎一度崩潰痛哭,莊林勳則說每個法官心證都不一樣,他已經習慣。至於三人未當庭收押,合議庭指當初再審無罪判決當庭無條件釋放,現無新羈押事由。
劉秉郎的母親從庭內罵到院外,並當場昏倒,辯護律師蘇友辰等人則反穿律師袍抗議司法黑暗,抗爭到底。
吳銘漢兒子吳東諺表示,心情上沒有感覺,判決結果顯示將有三人面對死亡,不需要再多說什麼,他不會因為有人將死而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