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昨天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許可中廣公司股權轉讓,認為NCC明顯圖利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與中廣案。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說,參與審查的NCC委員涉瀆職與圖利,最慢一周內移送法辦,不排除一併「停職」處分。
NCC通過中國廣播公司股權轉讓及負責人變更案,趙少康將正式入主中廣。但行政院質疑中廣股權轉讓資金來源不明,四家公司都是空殼公司,NCC圖利趙少康與中廣,明顯瀆職。昨天上午NCC由發言人石世豪出面回應表示,NCC本於職掌依廣電法處理,行政院應本諸位依法行政精神,以平常心處理,既然行政院指出有違公司法第九條規定,若涉及刑事不法,則由檢察官偵辦,NCC沒有意見。
行政院下午隨即由政務委員許志雄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NCC委員涉圖利與瀆職案,會後召開記者會再度展開重擊。針對NCC瀆職、圖利部分,政院引述NCC主委蘇永欽「NCC審理各項案子,不能有任何針對性」的發言,還說NCC不介入趙少康及國民黨的買賣;謝志偉說,中廣的案子就是要針對性地去審查,當然不能「介入」,而是要「審查」。
政院並整理出趙少康夫妻透過八家空殼公司與轉讓中廣股權的華夏投資公司的複雜關係,謝志偉說,整起買賣案背後就是趙少康夫妻,中間都是空殼公司,已違反公司法。謝志偉說,成立空殼公司是為規避「廣播事業自然人持股不得超過該事業總持股百分之十」的規定,但NCC卻未查核。
對於NCC表示中廣案函詢過各相關機關,包括經濟部、金管會、公平會、國防部、內政部等,都未表示不同意或有違法意見。謝志偉反駁指出,金管會回覆「建請貴會要求該八家公司洽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提供其貸款資料」;經濟部回覆「此業務屬台北市商業管理處管」;北市商管處也答覆須洽公司所在地管轄的國稅局稽徵所查詢,並非如NCC所指都沒表達反對意見。至於行政院將如何處置NCC委員,謝志偉說,行政院的懲處會讓NCC委員「後悔莫及」。
對於行政院的指控,石世豪昨天傍晚痛批謝志偉,名嘴變成政務官後還是名嘴的調調,NCC瀆什麼職?圖誰的利?妄指他人圖利或者瀆職,信口開河,血口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