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戴奧辛污染事件時有所聞,為消除民眾對戴奧辛污染飲用水的疑慮,環保署將新增戴奧辛為「飲用水污染列管物」,明訂飲用水中的戴奧辛含量,每公升最高不可超過十二皮克(一皮克相當於十的負十二次方/公克)。
環保署指出,戴奧辛雖屬持久性污染物,且會致癌,但不易溶於水,在淨水場處理過程中很容易被去除,全世界除了美國在飲用水標準中訂定戴奧辛最大限值為每公升三十皮克外,目前並無其他國家訂定相關標準。
環保署日前對國內淨水場的原水與清水進行檢驗,結果原水中戴奧辛之數據分布範圍是每公升零點零一至零點零七九皮克,清水中戴奧辛之數據分布範圍是每公升零點零零二至零點零一七皮克,含量都很低,但環保署仍將規範國內飲用水中的戴奧辛最大限值為每公升十二皮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