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桃園訊】國民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昨天通過黨章修正案,將黨章「一審判決有罪不能參選」的規定,修改為「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喪失參加黨內初選資格,並不得由黨提名參選公職」,為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排除參選障礙。
國民黨全代會除了提名正副總統參選人,另一項重大任務就是修改排黑條款,替馬英九因首長特支費案遭起訴解套。
被稱作「排黑條款」的國民黨章修正案由一千二百三十七位代表連署提出,在會議主席江丙坤主持下,無異議鼓掌通過。
根據黨代表提案內容,凡是觸及排黑條款規定之罪者,必須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才喪失參加初選資格並不得由黨提名,但在判決確定前,如經廉能委員會或中央考紀會認定有害社會公義、有損黨聲譽者,得撤銷參與黨內初選或提名參選公職人員的資格。
其他的黨章修正內容包括:黨章第二條增列「堅定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等文字,表達國民黨宣告立足台灣的信念;黨章第七條將「大陸地區反對共產制度,認同三民主義,志願與本黨共同致力國家統一者,均視為本黨精神黨員」,改為「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認同三民主義,志願與本黨共同致力國家和平發展者,均視為本黨精神黨員」。
黨章修正後,青年團改由在學青年參加,團長是中常委保證名額;社會青年回到青年部與青工會系統,另增加兩席中常委保障席次給青年,其中一席不得具有中央級民代職務。至於國民黨中常委由三十一席增加到三十三席,任期一年增加為兩年的提案,表決後並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