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花蓮訊】花蓮縣消防局上周針對今年二月違闖未開放山域的登山團,開出超過九十二萬元的直升機搜救費用,該團被搜救的原因,為團中蔡姓男子墜崖死亡,遺體須吊掛,估算下來,其餘六人每人須繳納十五萬三千七百六十三元,創下全國消防局向違規山友求償直升機搜救費首例。
今年二月二十四日,該團從南投東埔入山,預定二十八日下山,蔡男二十七日於馬沙布駐在所附近邊坡跌落,其餘團員自行下切至山谷,接觸蔡男時已無生命跡象,團員協力將蔡男遺體搬至空曠處,並通報消防局,由消防局請求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吊掛遺體,直升機首次出動時,因山區雲層過厚返回,第二次才吊掛成功。
花蓮縣消防局副局長吳兆遠表示,空勤總隊事後估算搜救費,算出該團扣除蔡姓死者共六人,每人須繳納十五萬三千七百六十三元,包括直升機油料費、保養費及出勤人數、時數等,而此次搜救共耗費四小時四十五分,平均下來,直升機每小時費用為十九萬四千七百二十七元。
吳兆遠指出,雖然該團有依規定申請入山,卻未遵守原申請的登山路線,擅闖未開放的山域,已經觸犯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未依實際申請路線及範圍逕行登山活動」,每人須開罰六千元。此次消防局向該團求償的直升機搜救費,則是依條例中「管制山域從事登山活動遭受登山事故,由本府進行搜救者,得以書面命其支付搜救費用」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