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放生、救濟都是好事嗎?
佛教徒不僅尊重人權,同時也尊重生權,因而倡導放生。但是演變到後來,卻有許多不如法的做法。例如:為了三皈依,放生的魚鳥在小竹籠或小玻璃缸中等待了好幾個時辰,「生」未放得,早已「死」去許多。又有人從國外買食人魚放生到日月潭,魚的「生」雖放了,日月潭卻成了令人聞而卻步之地。更有甚者,有人為了慶生,事先請鳥販抓足鳥數,以便屆時有鳥可放生,或者把鱉放到放生池裡吃魚。也有些善心人士抓毒蛇到佛寺「放生」,如果毒蛇咬了人,放生談不到功德,卻要背負間接害人的因果。又有許多家庭豢養鳥獸,未具野外謀生能力,一放了之,卻留下被「放生」的生靈受苦,又當如何?
至於救濟,不如濟急。因為財施有限、有量,能救人一時貧窮,不能救人一世愚癡;法施無限、無量,開啟大眾內心財富的活水源頭,這才是真正究竟的救濟。長期救濟貧窮,不引導、培訓、鼓勵謀生之道,也會造成人心墮落的後果。或有經濟犯罪者,倒閉了他人錢財,令人生計無著,或引起家庭糾紛,事後只以少數錢財布施救濟,希望由此消災免難,這些都是不明因果者。所謂「因地不正,果招迂曲」,即指此而言。
總之,放生隨緣行之;更重要的是能護生,尤其心中要有與人為善、放人一條生路的觀念,隨時給予幫助,隨緣方便度化,這才是最好的放生之道。(下)
【摘錄自《佛光教科書》第九冊第二十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