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日前裁決,紐約市政府得向外國使節的辦公大樓徵收房地產稅。紐約市府大樂,聯邦政府卻大愁,準備應付他國「以紐約市之道,還治美國駐外單位」。
紐約市開發財源,腦筋動到不少外國駐聯合國或駐美國大使館、領事館人員的辦公大樓,理由是這些大樓雖是外交人員辦公之處,但他們的雇員卻住在裡面。
市府首先向印度、蒙古駐聯合國使節團追稅一千六百四十萬美元、二百一十萬美元,以及兩者總共四千一百萬美元的利息。雙方訴諸法院,法院判紐約市府有理,官司層層上升,最高法院以七票對二票,維持下級法院原判。
紐約市府勝訴後,準備要向其他拒付房地產稅的外國政府討錢,估計總額超過一億美元。另外還要追討各國使節積欠的龐大停車費。
國務院官員憂心,別國可能會向紐約「學習」。美國駐外人員數目冠於各國,大樓超過三千五百棟,駐地政府如果報復,美國須掏多少腰包,難以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