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佛」全稱佛陀,意譯為覺者,即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之大聖者。「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語,係套用佛家之「佛」字,轉其意,謂作惡之人,只要決心改過向善,即可立刻變成好人,其善心與佛心無異。即用以勸勉人改過自新、棄惡從善。
又,佛經中記載,央掘摩羅拜外道邪師摩尼跋陀羅為師。一日,求法於師父,其師命令他出外遊行,並且要殺害一千人,並剁下每一個人的一根手指串作花鬘,回來後,就會傳授他涅槃之法。央掘摩羅信以為真,殺人不眨眼,殺了九百九十九個人後,還想殺他的母親湊足一千人,佛陀憐憫他的愚癡,現身在央掘摩羅的面前
;摩羅看到佛陀,擬持劍殺佛陀,卻被佛陀的威嚴所攝住。經佛陀曉以大義,開示正法,央掘摩羅當下痛哭流涕,懺悔改過,乃依佛陀出家修行,證得阿羅漢果。
【意義】後世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比喻作惡的人只要決心悔改,就能重新做人,開創光明前程。「屠刀」指的不一定是有形的刀,因為傷己害人的思想、言語、行為,其傷害人的程度更甚於刀劍。重要的是,放下內心的一把屠刀,成佛的種子才會開花結果。
【出處】《雜阿含經》卷三十八、《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一、《央掘魔羅經》、《佛光大辭典》p3274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