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為了防止非法洗錢活動,以及斷絕恐怖份子的資金來源,歐盟國家從十五日開始實施新法,規定入出境旅客如攜帶現金超過一萬歐元(約台幣四十四萬一千六百五十元),必須申報。
歐盟稅務與海關事務高級專員柯瓦克斯說:「這些新規定使恐怖份子更難從歐盟國家攜入,或是帶出大量現金進行非法活動。」
柯瓦克斯說:「對大多數的旅客與商人而言,一萬歐元的現金已經夠用。」
根據新規定,海關官員有權搜查旅客,以及他們攜帶的行李。任何旅客如果攜帶現金總額達到或是超過一萬歐元而沒有申報,海關官員就會採取行動。至於如何處罰,將由歐盟各國自行決定,但柯瓦克斯說,這些處罰措施肯定有「嚇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