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年金改革將於七月一日上路,收到重算處分書的退休公教人員陸續寄出復審書、訴願書;保訓會和銓敘部昨天表示已陸續收到復審書,銓敘部更估計收到超過三萬份;不過仍有民眾寄錯地方,保訓會提醒,退休公務人員經由原處分機關轉保訓會提起復審,若是退休教師,則應依該行政處分所記載的教示條款,提起訴願。
保訓會官員透露,仍收到零星寄錯地方的復審書,這兩天才收到兩份退休公立大學退休教授寄到保訓會的復審書,但公立大學退休教師應向教育部提訴願,保訓會已幫忙轉給相關單位。官員透露,退休人員不服重審處分所提的復審書或訴願書,如果是在法定三十日內,即使寄到錯誤的機關,各機關都會移轉給處理的機關,退休人員的救濟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保訓會提醒,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公立學校職員、交通事業人員、學術研究機構依法聘任研究人員、警察機關(學校)暫支領警佐待遇人員及七十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前進用的現職同委任及委任待遇人員等,若不服重新審定的處分,應依保障法提起復審;為節省補正資料等公文往返時間,提起復審時,檢附復審書正本一式二份及重新審定的處分書影本,寄給作成行政處分的機關辦理。
保訓會表示,至於各級公立學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的校長及教師,須依訴願法規定,填妥訴願書,經由教育部、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等行政處分機關重新審查後,轉行政院或教育部提起訴願。
另外,近來有網路傳言指,若退休人員主動把十八趴定期存款提領出來,等於同意拋棄十八趴定期存款,跟銓敘部打的「復審書」也沒有什麼意義了。對此,年改辦澄清表示,優存本金領出與否,與其救濟權利無關;即使領出,仍可針對重新計算的處分提起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