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球暖化、各地氣候愈來愈熱、愈來愈「怪」,國際努力降低溫室氣體。環保署表示,因應未來將實施的溫室氣體總量管制措施,鎖定年排放量達二點五萬公噸二氧化碳的企業工廠,昨天預告訂定「溫室氣體排放源效能標準」草案及修正「溫室氣體排放源符合效能標準獎勵辦法」草案,鼓勵業者在實施總量管制前,夠逐年降低排碳量,做為未來實施總量管制的抵減量。
環保署環管處表示,效能標準針對的是兩百八十多家全廠排放量達二點五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計算範圍是排放源的全廠設施年排放量,第一年申請者要比前三年平均年排放量有降低的額度才能做抵減,第二年則要比前一年要更降低,才能作為獎勵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