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立院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後,高雄市今天要執行全國第一例危險及老舊建物重建工程,將在一百零八坪土地上興建十八層、共二十五戶大樓住宅。到五月,全台申請重建的危老建物有二十件,中央已核定十一件。
高市苓雅區青年路與自強三路口巷道裡,原有六棟屋齡逾五十四年的兩層樓透天厝,已拆除完畢,今天動工重建。「五十多年,房子是老了!」原住戶昨天到工地關心。居民說,六棟危老透天厝如果不拆除重建,周邊被新大樓「包圍」,居住品質也不好。
高市都發局表示,危老建物要重建,需房屋和土地所有權人百分之百同意,比都更嚴格,但不必開公聽會、聽證會,也沒有面積限制,單棟、整排都可申請,只要符合「危老」條件,包括屋齡三十年以上、無電梯、建物有立即危險、所有權人百分之百同意等,就可重建,至於重建後如何分配房地,由原屋主與建築業者協議,公部門不介入。
公部門給危老建築重建案的容積獎勵很「乾脆」,內政部獎勵辦法獎勵上限為基準容積的一點三倍,或原建築容積的一點一五倍。危老建築重建也有稅賦優惠,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貸款額度每戶以三百萬元為限,保證成數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