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去年六月十三日與我國斷交的巴拿馬,昨傳出其總統府祕書長阿雷曼證實,巴拿馬與我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已經失效,原有意設置的商務辦事處也不會設立。我外交部表示,兩國的FTA訂有終止條款,終止聲明在通知另一締約國一百八十天後開始生效,我國迄今並未正式接獲巴方通知啟動終止程序。
外交部說,中華民國依據國際法信守條約,履行國際義務。關於條約所創設之法律關係,依照國際條約法之基本原則,除非外交關係的存在是適用條約所不可少者,締約方斷絕外交關係並不影響條約之效力。有關台巴FTA是否繼續有效,仍應依協定相關規定處理,但我國尚未接獲巴方的通知。
兩國去年斷交後,雙方是否維繫既有的FTA甚至互設商務辦事處一直懸而未決。不過阿雷曼如今卻證實,雙方FTA已經失效,商務辦事處也不會設立。而巴拿馬外交部法條司副司長納迪亞.蒙特尼格羅也在「巴中新經濟、外交關係」座談會上,被問到互設商務辦事處議題時說,依照瓦雷拉總統的一個中國政策,「將不會考慮和台灣開展任何官方關係。」
而大陸駐巴大使魏強也在同一場合表示,依照建交公報,「巴拿馬和台灣的官方聯繫已經成為過去。」
兼任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代表的政務委員鄧振中昨受訪時表示,巴拿馬從去年就宣布終止所有與我簽署文書失效,但至今沒有正式通知我國,等於沒有啟動終止程序,「一切狀況都還好」。他強調,巴拿馬一定要遵守國際協定,設不設商辦處則是另一個問題。他說,我方曾透過管道告訴巴拿馬,FTA有終止條款,不是說片面要廢止就廢止。但巴拿馬一直沒有透過正式文書通知我方,沒有啟動終止程序。
外交部表示,巴方是否已片面終止該協定致我商權益受到影響,政府將進一步了解、查證,並將依據國際法,循正當程序,主張我國合法權利。